视讯!劳动合同订立包含哪些内容
2023-06-04 15:27:59 来源:问法
一、劳动合同订立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是。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是劳动纪律。
7.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8.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如下: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1.审查限制性条款。
2.审查试用期条款。
3.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
4.审查违约条款。
5.审查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
6.审查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
7.审查培训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