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法院巧妙调解一起标的额两千余万的合同纠纷案 天天信息
2023-06-02 23:36:16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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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两千余万的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2021年5月,杨某、湖南某投资公司将持有的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作价5900万元转让给湖南临港某公司,其中杨某的股权为49%,湖南临港某公司应支付给杨某的转让款为2891万元。汨罗市某置业公司为湖南临港某公司的此次交易提供主债权为49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邓某、龚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方据此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明晰责任。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湖南临港某公司此次交易提供主债权为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后,因湖南临港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交易价款,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临港某公司支付交易价款、承担违约责任,并主张汨罗市某置业公司、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某、龚某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按约履行了相应义务,湖南临港某公司理应及时支付交易价款承担相应责任;汨罗市某置业公司为此次交易提供主债权为49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某、龚某为案涉交易提供主债权为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理应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但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涉企业并非没有偿债能力,仅因近两年受疫情影响较大,流动资金受影响,而湖南临港某公司现处于大型项目开发期间,需不断投入大笔资金,以保障后续发展建设,其现有流动资金无力同时满足开发建设需要和支付交易价款需求,故未能及时向杨某支付交易价款。若此时不考虑现实情况,一味依法判决湖南临港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大额交易款,将影响企业后续生存发展。
了解该情况后,承办人员基于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原则,积极组织各方沟通协调,从保障企业发展、督促企业诚信履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个角度出发,多次与各方沟通,缓和矛盾,提出调解协商意见:首先,约定以分批次付款、对付款期限予以展期、附条件放弃对违约金的主张的方式,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保留必要流动资金,给予企业发展喘息的空间,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维护民生就业稳定和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约定湖南临港某公司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违约惩罚机制,督促湖南临港某公司诚信守约;最后,明确杨某对汨罗市某置业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不动产,在调解协议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某、龚某对湖南临港某公司按调解协议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湖南临港某公司后续未能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价款,杨某的权益亦能得到充分保障。
该协商意见得到各方认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各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