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热点:医疗事故认定程序是什么
2023-05-18 11:44:01 来源:法问网
医疗事故认定程序是什么
(相关资料图)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案例:卫生所医生不行药物皮试导致患者死亡
关键词:医疗事故罪违规操作药物皮试
判决结果: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情简介:1997年7月9日下午3时许,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镇毛厂村村民巫*妹因女儿刘*丽咳嗽,带女儿到本村卫生所就医。张*明开具处方,医嘱为肌注青霉素钠80万单位并链霉素0.5g一日两次,注明皮试。而张却未经皮试直接注射,当即引起药物反应,最终导致患者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乌鲁木齐市及自治区两级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
法院判决: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张*知不做皮试就注射青、链霉素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发生严重后果,但却轻信可以避免,未经皮试直接注射后引起患者过敏性休克并死亡。其行为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但张的行为发生在1997年《刑法》施行前,检查机关指控玩忽职守罪,应以“从旧兼从轻”原则认定为医疗事故罪。
在认定的程序时候,一般有这几个程序要走:受理、组成鉴定组、组织鉴定。所以在对于这几个程序的时候是要严格按站程序。可能或许还更复杂。这样的认定也充分体现了法律的真实和正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霸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