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环球快看
2023-04-26 11:45:21 来源: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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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互相负有义务,针对一方提出的不合理请求,合同另一方享有抗辩的权利。除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外,先履行抗辩权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用到的。那么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产生原因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产生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先期违约,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产生原因,是一方先期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以至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没有法定理由,当事人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属于负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如因违约发生,属被违约人(被违约人一般属后履行义务人),如因不可抗力发生,则属直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就违约而言,因违约导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则被违约人只能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但合同履行尚有必要和可能,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等待对方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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