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赠与的房屋有哪些情况,是怎样的?|环球快报
2023-03-20 11:12:54 来源:法问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禁止赠与的房屋有哪些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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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赠与的房屋有哪些情况,是怎样的?
(资料图)
贵州氧源律师事务所张月浪律师解答: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房屋已经被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赠与房屋。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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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氧源律师事务所张月浪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房屋赠与规定了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一)申请书(二)身份证件(三)原房地产产权证(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