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如何分配?
2023-03-17 15:13:40 来源:法问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对此,掌握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也是最为重要的方面,那么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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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如何分配?
(资料图)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答: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
(一)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四))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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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净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